關于5批次花生油不合格的通告2015年 第90號 2015年11月23日
2015年7月至9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花生油開展了國家專項監督抽檢,抽檢樣品200批次,抽檢項目合格的樣品195批次,不合格的樣品5批次。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信息為:山東省東平縣糧油食品開發公司生產的賽金河壓榨純正花生油、廣西浦生糧油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浦生壓榨一級花生油、廣西貴港市晟世花生油廠生產的晟凱純正花生油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同時酸值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廣西浦生糧油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惠景園花生油和廣西貴港市晟世花生油廠生產的晟美鮮頂級純正花生油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二、對上述檢出不合格樣品的生產企業,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經要求山東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生產企業及時采取停止生產和銷售、召回已銷售的不合格產品等措施、徹查問題原因、全面整改,對相關企業依法處理,并及時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
特此通告。
附件:1.花生油專項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2.花生油專項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5年11月19日
2015年第90號通告附件1.xls
2015年第90號通告附件2.xls